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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改版的新浪博客注重在名人和草根之间的平衡,觉得新浪在2.0上的发展思路更清晰了。以我个人的看法,名人博客本质还是1.0的:这些博主本身就是社会关注的中心,是各种媒体报道的主角,是属于1.0世界的。博客的功能在于提高了他们被大众关注的效率,是在强化既有的1.0中心。最大的改变其实是中心从强势媒体转向了名人本身:它弱化了网络媒体作为名人思想言行发行渠道的力量,而让名人自己来说。
上上周参加互联网天使投资大会时又见到了方兴东博士作为Web2.0论坛的嘉宾发言,但最印象深刻的发言却是来自另一个嘉宾:他说让我们这些人坐在台上拿着话筒对下面讲是1.0的,待会儿大家彼此互相自由沟通才是真正2.0的!这形成了一个有趣的反差:方博士无疑是成功的业界思想家,也早就是属于1.0世界的,是布道者;因为一次失去了在1.0媒体上发表文章的机会才开创了博客网,但他推广Web2.0的方式还是有点1.0化的,从他去年博客门户的思路上也看得出来。这倒没有什么不对:这些大名人、明星等中心化博客的发展是不可阻挡的,BSP还是要作为出版机构来赚钱,但是要明白的是这块的价值越来越多在名人而不在你。你要吸引这些大佬在你网站上开博,就必须拿出更优惠的利益分享方式来。
还有Web1.5的,就是虽然采用了草根创作的模式,但目标却不是去中心化,而是草根想面向大众把自己中心化,这包括部分开网站的还有发布内容的。沐尔的视频潜藏着她想挤身那些世界名人之列的内心愿望--虽然能否成真要由广大听众对她歌唱的接受度来决定,起码博客使她有了表现自己的机会。这种博客和播客服务改变的是中心化的中心产生机制-由少数强势中介把持而变为更开放,过程更简单、透明和直接面对市场,减少了人为干预,让真正出众的人才成为明星。所以象个新人发掘机构,盈利模式也要往上靠。事实上在美国,YouTube 上的大多数内容也与尚未成名的歌手、喜剧演员、电影摄制者有关。
认为Web2.0是由用户创造内容,所以开网站的可以省掉大笔内容制作费用却独享高收益的观念是一厢情愿的。正因为内容不是网站的,无论网站采用何种赢利方法(收费或广告),都存在与原创者分成的问题。本人感觉以上博客网站的收入不能往广告的方向走,毕竟思想和商品相关性比较小(相关性对广告的影响参阅本人博文《网络广告2.0》),可能还是要往出版发行收费的思路上走:
名人、专家等的博客,已被证明是对广大看客是有阅读价值,所以应该免费让他们开博,而对看客收费。网站可简单作为一个C2C的内容平台,让每一个博客按次或按月收费然后提佣金。但以笔者做IPTV时对内容收费的研究,把大多数博客内容打包统一或按频道对看客收月费更好,因为大部分人不会专注于一个或几个博主,然后根据每个博客具体被访问情况与博主分成;某些特别突出的内容,如XX的写真照,再单独按次收费。
草根等未经证明价值的博客,可能要请他们自掏腰包开博。网站还可以搞竞价排名,让那些想借网站流量出名的博主有机会花钱在公众前露脸。等有看客愿意为这些内容付费了,再进行分成。
至于分成原则,我在下篇《百货公司论》中有讨论。
真正2.0的博客,其实是完全以小众为目标的博客,可能逐渐变成网络社区类服务的一种,盈利模式也应和社区类网站的整体盈利挂钩。
个人认为,Web1.0和2.0,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中间存在多种不同层次的模式可以并存,未来的趋势是融合而非对立。
想开一个面向大众的成功的博客和播客网站,笔者感觉用自己熟悉的商业模式来说,有可能会象开一家百货公司,要有一个针对不同层次博主的组合策略。
一般有一定档次的百货公司,一楼的最好铺面一定要想法招来一些最大牌的国际化妆品牌来销售。这些品牌虽然占据了最好位置,也带来很多销售额,但留给百货公司的分成比例却很少,公司所得利润不多。百货公司为什么还愿意干呢? 因为一楼化妆品牌的好坏决定了你想吸引的女性潜在顾客对你这家百货公司档次的印象,而且还能直接拉来大量客流量。这就象博客网站和一线名人的关系:现在博客网站这么多,这些大腕有引领千万fans追随他去任何一家博客网站的号召力,自然在和各网站谈利益分配中居于强势地位,很可能要拿大头。网站想从他们身上直接牟利并不容易,需要考虑的可能只是搭上平台赚来流量对你有多重要。
让百货公司赚回基本收益的是二线品牌的销售:虽然它们单个都不如一线品牌那么火,但也有一定的顾客吸引力,总体的营业额也不小;而且由于它们也要借助百货公司本身的人流来扩大销售,所以给百货公司留利相对比较公平。这也就是博客网站和二线名人的关系:大家互有所求,要追求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让百货公司得到额外利润的是一些品质好的无名品牌,它要依靠百货公司的人流来产生销售,所以百货公司可要求较高的利益分成。这可能就是博客网站和有潜力的草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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